文章
  • 文章
搜索

156-6722-0803

029-38039369

新闻资讯

NEWS INFORMATION

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行业新闻 >>当下热门话题 >> 重点群体创业,可减免这些费用!速看
详细内容

重点群体创业,可减免这些费用!速看

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355.jpg

自主创业有优惠

这些费用可减免

别错过!



重点群体创业

税收减免政策
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01.png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05.png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08.png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12.png

政策对象: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,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,零就业家庭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,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。
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08.png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12.png

政策内容:脱贫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)、持《就业创业证》(注明“自主创业税收政策”或“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”)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(注明“自主创业税收政策”)人员,从事个体经营的,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,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。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%。
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22.png

政   策

标   准






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

最高可上浮20%

政策期限:截至2027年12月31日
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26.png



重点群体创业

行政收费减免政策
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01.png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08.png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12.png

政策对象:登记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。
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08.png
微信图片_20241120165412.png

政策内容:登记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凡从事个体经营(除建筑业、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广告业、房屋中介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)的,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、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

政策期限:长期执行

来源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rsbzwwx)

电话直呼
在线客服
在线留言
联系我们:
15667220803
经理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还可输入字符250(限制字符250)
技术支持: 信联 | 管理登录
seo seo